各会员单位:
近日,省民政厅下达《准予筹备社会团体决定书》(浙民民社准字〔2013〕第31号),准予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筹备,并要求在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为做好成立大会前各项筹备工作,决定召开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筹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1月5日(周二)14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省公安厅(近浙二医院)。
三、会议内容
1、征求对协会章程、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意见建议;
2、酝酿协商协会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包括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3、商议会费收取标准及协会运行资金筹措事宜。
四、参会人员
各会员单位具体负责侦防协会事宜负责人。
五、其他事宜
1、具体会议地点届时有民警在门口引导;
2、因省公安厅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妥善安排出行方式;
3、正式成立大会日期将另行通知;
4、参与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11月4日中午前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金亮亮(0571-87286193,13858119059)、林小静(0571-87286761,13588368333);传真:0571-87811816;电子邮件:windowsjin@tom.com。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筹)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