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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万喜提15万的车?这个新骗局要当心!

  交2万元,就能获得一台价值15万元的汽车。通过“拼个车”模式来购车,你敢尝试吗?山东聊城临清市的汪先生、齐先生等受害人就陷入了购车骗局,多亏德州齐河公安部门介入,才要回来购车款。

  2月25日,汪先生等受害人将一面“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邮寄到齐河县经侦大队,以表达对民警的深深谢意。

  1月4日,聊城临清市的汪先生、孙先生到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包括二人在内的十几名群众参加了齐河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2万元购车”营销活动,可以用2万、4万、6万、10万购买15万、30万、60万、100万的车型,且24款车型任你挑选。

  当然还有附加条件,就是你在第一时间选好车型后,要拉几个好友进行参与,等大家全部加入后,你就可以到公司提车或兑换现金。汪先生投入2万元,又拉了三个客户,根据合同的约定,他可以提车了。但现实是车不但没提出来,而且2万元的购车款也要不回来。 

  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据该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介绍,为扩大销售业绩,他们采用了“拼个车”的营销模式,刚刚起步,广招宣传人员,拉人购车,他们不但没赚到钱,反亏了多辆车,导致公司运行困难。最终,企业负责人慑于法律威严,现已退还了受害人的本金。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识别传销行为的“三个凡是”

  第一步:凡是背离市场经济本质规律的所谓暴利商业行为,即可初步认定疑似传销行为。在资本疯狂的时代,真正暴利的商业行为早就被大资本垄断和控制了,哪里还有小资本追求暴利的机会呢!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第二步:凡是产品或服务严重偏离自身市场价值且所谓经营行为本质上没有没有创造出社会价值,即可认定该产品或服务是传销的道具。  

  第三步:凡是拉人头分等级靠人头费用才能生存和发展的组织,这也是传销用的产品或服务没有创造社会劳动价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