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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队长说防范:防范仓库保管员职务侵占行为
  讲述:宁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宗联
 
       2018年5月27日,宁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公司仓库保管员方某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原材料正银浆200余公斤,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接警后,经侦大队快速反应,对这家公司、子公司、供应商三方的大量送货单、出库单进行核对,查出被方某隐匿的200余公斤入库单,发现方某从仓库搬运出260公斤银浆。
  2018年6月5日,通过不懈努力,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方某对职务侵占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拒不交代。
  办案民警抽丝剥茧,获取大量证据,抓获方某的同伙王某,查清购赃团伙成员身份,两赴苏州,将购赃嫌疑人谢某抓获,查清盗窃、窝赃、销赃等环节。历经3个月连续战斗,全案顺利告破,追回部分赃款。
  为防范仓库保管员职务侵占案的发生,宁海经侦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措施:
  一是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企业的仓库保管制度,如产品进出库登记制度、库存清点核对制度等。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定期突击盘库,核实库存和账面的数量,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在仓库保管方面,严格实行二人复查制度,在仓库安装视频监控,全天候无盲区进行覆盖。
  三是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公司、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公司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社会交往。及时发现情况,防患于未然。如此案犯罪嫌疑人嗜赌成瘾,经常参与网络赌博,在网贷平台大量借款,铤而走险实施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