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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队长说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定时炸弹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经侦大队近日破获“30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在没有实际业务情况下,从上海等地企业虚开获得1.3亿余元增值税进项发票后,收取开票费大肆虚开给100多家物流运输企业。
  曹某等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100多家受票物流运输企业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这些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共同点:一是无法律常识,认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小事,周边的同行都在这么做,被查到了最多补交税款;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是偶尔购买,而且购买的发票都到税务机关验过真伪,只要做账正规一点,是不会被查到的;三是贪小便宜,这些企业都有实际业务在经营,多的有100多辆集装箱车,少的也有10余辆。为了油价便宜减少成本,老板选择加油不要发票或者到个人处加私油,然后通过从犯罪嫌疑人处购买发票到税务机关抵扣税款。
  为此,警方提醒物流运输企业的企业主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颗定时炸弹,后果你承受不起。
  一是认清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真实贸易开具发票的属虚开,有真实贸易但货物与发票不一致的也属虚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开,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以赚取中介手续费为生的黄牛属虚开,没有收取好处费帮忙介绍促成虚开的也属虚开。
  二是增强守法意识,严守虚开“红线”。企业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国家金税系统升级、大数据应用趋势下,税警合作,全国协查。可能你验证的发票是真的,做的账比较严谨,但上游、中介随便哪一个环节有一点纰漏,肯定也会查到你的头上。同样,你几年前买的发票可能当时被你蒙混过关了,但是几年之后查到这些发票是有问题的,照样处理你,而且还要加你一笔滞纳金。
  三是以后不虚开,已经虚开的也不要怕。从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发现,涉案的物流运输企业普遍都有实际经营,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普遍主观恶性不大,执法部门会依法与没有实际经营只为虚开发票的“空壳企业”区别对待。希望所有物流运输企业严格把关发票来源,并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的要主动到税务机关进行剥离,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争取从轻从宽处理。不要有等被查到后再处理的想法,被动应付的结果只会让你后悔莫及。
  (讲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虞旭东 整理:贝盛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