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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如此疯狂圈钱,太狠了!

  借1万却写下20万借条

  借两万最后赔上一套房子

  零首付购车差点倾家荡产

  ……

  一种隐蔽性极强的新型犯罪

  “套路贷”逐渐浮出水面

  很多受害人直呼“我走过最长的路 就是骗子的套路”

  阴阳合同、虚造流水 警惕“引狼入室”

  【案例】

  2016年8月,在杭州做服装生意的郑女士向朱某借款3万元,约定保证金是本金的20%,逾期每天违约金为20%。

  最后,加上10天利息、中介费、家访费等费用,借款总额为5万元。但朱某要求郑女士在借款条上写下的金额为8万元,并解释说这是“行规”。

  经不住朱某的诱骗,郑女士签下了8万元的翻倍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只有3万元。

  同年9月,为偿还之前本息,郑女士再次向朱某借款。依然按照“行规”,借款合同写着25万元,实际到手12.5万元。同时,郑女士还签署了一份长达20年的租房协议、房屋腾退协议和代为开锁委托书作为贷款的担保。

  经过不断“借新补旧”,郑女士的债务后来滚成800万元,变卖了房产都没有还上贷款。

  故意失踪、肆意认定 制造“违约”套路多

  【案例】

  2017年12月,急需资金的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杭州某公司,用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公司与蒋先生口头约定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000元。

  2018年1月14日,在蒋先生支付第2期利息后,该公司却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先生违约,并强制扣押蒋先生的车辆,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合同金额5万元,索要“违约金”1.2万元。该公司的老板陈某通过威胁施压、扣车、聚众造势等手段,迫使蒋先生支付4.5万元将车赎回。

  虚假诉讼、恶意索债“图穷而匕首见”

  【案例】

  重庆市民小叶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2.8万元贷款。该贷款公司以“行业规矩”“平账”等理由诱骗小叶签订了6.3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条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制造了假银行流水并约定高额违约金。

  不到两个月时间,小叶的债务从2.8万元增长到42.2万元,房屋也被作了抵押登记。最后,该公司将无力还款的小叶告上法庭,小叶面临着拍卖房屋偿还贷款的境地。

  观点

  侦办过多起“套路贷”案件的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营利的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其本质是违法犯罪行为。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董月霞:“套路贷”的主要借口就是“你已经违约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犯罪分子以此要挟借款人还钱,如果借款人还不起钱,“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

  所谓“平账”,即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其实就是垒高债务,把虚增款项坐实的过程,这样会使受害人的债务越来越多。

  北京天岳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成涛:欺骗贷款人一次次签下借条当然不是骗子的最终目的,骗子瞄准的是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高价值财产,最后,诈骗分子会用签订抵押合同和起诉的方式,确保所有的诈骗手段都能变现。

  经侦君提醒:大家在办理借款、贷款时,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或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避免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切记贷款金额,不要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