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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落地杭州

  8月7日,浙江首单“以房养老”保险客户陆先生夫妇从杭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手中领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首次领取的是两个月的钱。 

  这意味着,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在杭州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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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保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产品?
  

  简单理解,就是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不仅可以继续居住,每个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身故后,保险公司再通过处分房屋来获得保费等相关费用。这种模式,让那些住着价值较高的房子但收入较低的老人每月都能获得一笔不菲养老金,从而改善养老生活。  

  哪些人适合?

  幸福人寿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幸福房来宝”A款目前主要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因为牵涉到房产,办理时还需要国土、房管、保监、司法等相关部门参与,承保周期比较长。 

  查询保险条款发现,该产品投保年龄为60周岁至85周年(含85周岁)。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以抵押房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同时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不能变更。  

  房价出现波动怎么办? 

  房子在抵押评估时会考虑一定的增值收益,并且会把这部分收益计算到养老金里。未来处分房屋时,如果价值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多了要退给投保人,少了投保人也不用补。  

  这种养老模式到底划不划算呢? 

  “幸福房来宝”A款的产品费率表显示,60周岁投保,男性需缴26年延期年金保费,女性需缴29年。投保年龄越大,保费越高,缴纳年数越短,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到85周岁投保时,男性和女性分别需缴8年和10年。保费用于支付超过缴费年数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年数则是估算的投保人未来生存年数。

  当然,投保人并不需要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费,而是由保险公司将保费按年计入投保人相关费用账户并累积计息,等到退保或身故时再扣除。同样累积计息的还有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两项均要按照5.5%的年利率进行复利累计,它们是最终处置房产时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大头。 

  举个例子。如投保人的房产以100万元有效保险价值计算(可以简单理解为房产估值),60周岁投保男性,延期年金需缴至86周岁,年缴保费2544元,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未扣除相关费用)。86周岁之后,他无需再缴保费,但仍能以每月2514元的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同样条件的女性投保人,两项费用相对较低,分别为年缴保费1622元和每月到手基本养老保险金额2082元。 

  如果60周岁开始投保的男性刚好在缴费年数的最后一年身故,其累计缴纳的保费和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为66144元和784368元,合计850512元,需要付给保险公司。 
  

  但这个结果没有考虑复利(即“利生利”)因素,如果加上复利,累计金额将超过100万元。 
  

  “以房养老”保险为什么难以推广? 

  据浙江保监局相关人士透露,浙江2016年进入“以房养老”试点以后,就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幸福人寿当时就开展了征集工作,但进展非常缓慢,直到现在才诞生第一单。  

  幸福人寿相关人士表示,该产品针对的是特定人群,受众面较小,而老年人住房等财产实际上是通过子女赡养承诺转化为养老保障的,这种观念一时还难以转变。 
  

  文|朱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