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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关于会员吸收的决定

2016年度有31家单位提交了入会申请。根据协会章程,经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规模、诚信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决定吸收其中29家单位为会员。同时,根据会员申请意愿,结合其经营规模和在行业影响,并经秘书处实地考察,拟同意其中的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常务理事,提交本次理事全会选举;对其中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13家单位,拟推举为理事,交由下届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附件:决定吸收会员名单

 

                             协会秘书处

 

                新入会会员名单

 

编号 单位名称 会员类型
1 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常务理事
2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理事
3 杭州远迈物流有限公司 理事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 理事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理事
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理事
7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理事
8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理事
9 浙江弗莱制冷剂有限公司 理事
10 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 理事
11 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理事
12 浙江顺帆工贸有限公司 理事
1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联合发展委员会 理事
14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 理事
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普通
16 浙江科力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普通
17 江山市柏世鸿消防器材制造厂 普通
18 浙江新亚伦纸业有限公司 普通
19 红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
20 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 普通
21 浙江海盛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
22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普通
23 浙江衢州家电城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
24 天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
25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
26 北京六合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江山消防设备厂 普通
27 江山易登针织有限公司 普通
28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江山支行 普通
29 江山市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通
3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