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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立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 协会衢州工作站的决定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衢州工作站(筹):

  经本会第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批准在衢州市试点设立本会工作站,名称确定为“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衢州工作站”。

  请你们严格按照协会《章程》,本着试点探索、逐步完善与有效作为、规范发展的要求,抓紧做好筹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在协会组织领导、衢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具体指导下,积极发挥就近联系服务会员、助益公安经侦工作的职能作用。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