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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

  为筹备召开一届三次理事全会,根据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20日在杭州召开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杭州天元大厦五楼奕缘厅(杭州江干区钱江新城钱潮路2号)。

  三、会议内容

  讨论审议提交一届三次理事全会的工作报告及财务使用、预算安排,审议决定会员吸收、除名等有关事项。

  四、参加人员

  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和个人常务理事。

  五、其他

  1、参会回执请务必于1月15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秘书处。传真0571-87287014,邮箱zjjz1217@163.com。外地参会人员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一并注明。

  2、由于常务理事会议后接着召开理事全会,务请各位常务理事务必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请履行请假手续。

  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召开一届三次理事全会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6年1月5日

 

参会人员回执.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