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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工商行曝巨额违约 2.88亿存款到期无法兑付

  

  东乡自治县公安局向当地银行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复印件

  据报道,一年多前,16位来自萧山、杭州、宁波等地的存款人,把高达2.88亿元巨额资金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如今存款到期超过一个多月,竟然无法从银行兑付。

  “当地警方把我们的存款全部冻结了。”11月6日晚,萧山及周边的4位储户向记者反映。

  高额贴息,萧山李先生赶到甘肃办定存

  “我是听‘朋友’介绍,才把1000万元现金存入这家银行的。”萧山储户李先生说。

  这位发型时尚的年轻人,是16位存款人中最年轻的,约30岁。他继承父业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公司生意做得不错。手中有了闲钱,为了更好地理财,就参加了异地高息揽储。

  所谓的“朋友”其实就是资金掮客,专门在银行、企业与存款人之间做资金中介业务,从中收取佣金。经“朋友”推荐,2014年9月,李先生专门赶到千里之外的甘肃省临夏自治州东乡自治县,在当地县工行柜台办理了100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手续,约定年息3.3%。他把存单拍成照片,通过微信上传给对方。约一个小时后,有人把40多万元贴息款全部打入他的银行卡。

  两次拿回本息后,赵先生对“介绍人”十分信任,另一位姓赵的储户是存款人中年纪较大的一个,已经70多岁,来自杭州,也存入1000万元。

  巨额存款能否归还?

  目前,储户们最担心的是本金安全问题以及何时能取回存款。

  办案民警在回答储户关于为何要冻结他们的存款时,声称:“我们冻结的是银行的涉案资金。”

  记者看见东乡县自治县公安局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复印件上写着:中国工商银行临夏东乡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之规定,请予冻结犯罪嫌疑人某某某(为储户名字)的下列财产:类型:诈骗涉案资金。冻结时间从2015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立洲分析认为,警方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冻结储户资金,是完全合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这一方面是侦查案件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不过,第143条又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产、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因此,警方在已查明被冻结资金系储户的合法存款后,应及时予以解除冻结措施。”杨律师说。

  据最新消息,11月10日,涉及1.3亿资金的5位储户已经接到甘肃警方的电话。对方表示,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存款资金来源合法正当,经调查核实将逐步解冻存款。有3位储户已依约去公安部门做了长达数小时的笔录。

  此案的几点警示:近年来银行为何频频发生存款失踪案?这些令人震惊的贷款诈骗案缘何屡屡上演?

  萧山金融业内人士认为,一个重要的诱因是银行存贷比考核制度,以及上级对基层行经营业绩考核压力过高所致。当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基准利率不断下调,银行吸收存款变得越来越难。个别银行行长为了完成艰难的存、贷款指标,就可能不惜铤而走险。

  据了解,这笔高息揽储业务办成后,东乡县工行存贷规模呈现几倍的爆发式增长,业绩一举跻身全省30多家新开网点的前列。假如涉案企业经营一切正常,按期归还贷款,也许问题并不会暴露。

  对于贴息存款,一些消费者挡不住高息的诱惑,最终却跌入对方设计的陷阱,教训深刻。希望广大消费者时刻牢记‘投资理财要清醒,高利诱惑是陷阱’,并做到‘高息诱饵不动心,熟人热心不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