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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6.8亿 “猎狐”收网押回

  据悉,一名“红色通缉令”在逃人员日前被警方抓获,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此次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詹某,在中纪委“天网”行动百名重点在逃人员中排名第37位,其涉嫌集资诈骗罪,潜逃至国外两年多。

  经查,詹某生伙同他人,于2011年7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集资,并许以月利息2%到5.1%的高利息。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詹某生等人就非法集资达6.8亿元人民币,直接受害群众近百人。

  2012年11月,詹某生等人资金链断裂,开始拖欠要支付给借款人的利息,并引发借款人竞相讨债。12月初,詹某生等人突然“人间蒸发”,相关债权人陆续向福建省福州市闽清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并于2013年1月将詹某生等人上网追逃。民警先后辗转数个省份开展抓捕工作,但狡猾的詹某生等人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多次逃脱专案组民警追捕。

  2013年4月,专案组民警发现詹某生等人已逃往境外,公安部迅速向全球发出“红色通缉令”。之后,专案组民警两次往返詹某生等人藏身地马来西亚,最终摸清詹某生藏身在马来西亚民都鲁(bintulu)丹绒峇都。

  今年9月21日,专案组决定收网,经过多天的秘密布控,于9月26日18时许,在马来西亚民都鲁(bintulu)丹绒峇都将犯罪嫌疑人詹某生成功抓获。10月2日下午,嫌疑人詹某生被福州警方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

  目前,犯罪嫌疑人詹某生因涉嫌集资诈骗被依法执行逮捕。据了解,詹某生是2014年7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行动以来,福州警方抓获的第20名境外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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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关闭企业借钱给他

  由于詹某生的吸储利息远高于银行同期利息,吸引了许多人将家庭存款转借给詹某生。为了掩人耳目,借到更多的款项,詹某生前期都能按时将本息打款到借款人账户,“好信誉”加上“高回报”,让许多人不惜通过将房子抵押贷款,或向亲朋好友高息举债等方式筹措资金,出借给詹某生。有人甚至直接关闭正在经营的企业,将资金出借给詹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