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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警方去年受理“非吸”案件15起 案值5.7亿元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影响,杭州萧山一些企业迫切需要寻找新的资金来源。与此同时,各路投资人也在寻找高回报率的投资渠道,利率较高且灵活高效的民间融资途径成为他们的首选,从而为各种形式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简称“非吸”)、高利借贷活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2013年萧山“非吸”案件发案形势严峻,1至10月萧山警方共受理“非吸”案件报案15起,涉案金额达5.7亿元,800余名受害人损失惨重。对此,杭州萧山警方十分重视,组织精干警力重拳出击,至今已破获“非吸”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案例一:从女强人到阶下囚 

  48岁的萧山人汪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老公在家几乎不管事。只有初中文化的她很早就下海经商,最初经营一家棋牌室,2009年她将棋牌室改成饭店,在她的打理下饭店生意兴隆。2010年,她打算把附近店面都盘下来合并装修扩大经营,所需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为了筹措资金,她想到借高利贷。 

  盛某是工地上的包工头,租住在汪某家里,平时与汪某关系不错。汪某听说盛某手头有点资金,平时也做放贷生意,就以月息3角至6角的高额利率向盛某借款,共借了110万元。除此以外,汪某还以每月支付1分至6角利息的手段,向亲友及附近商户借款,不知不觉之中数额已达到上千万元。显然,汪某对自己的经营盲目乐观了,很快她就入不敷出,债主们纷纷上门,令她惶惶不可终日。为了打发债主,她只好拆东墙补西墙,继续到处借款,把后面借来的钱用来偿还之前的利息。2010年至2012年底,汪某共向6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4500余万元。最终,陷于崩溃的汪某向警方投案。2013年10月,汪某被移送起诉。 

  案例二:农民企业家饮鸩止渴 

  萧山有一家老牌服装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是行业旗舰品牌,公司老总老高是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投入全部家当白手起家创业,最终成为知名民营企业家。然而,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年年亏损。为了挽回颓势,老高决定投资苗木及新能源,并创办新公司。因为连续亏损,老高手头资金并不充裕,加之对新业务不甚了解,老高就让儿子小高全权接手,自己负责筹措资金。老高先向银行贷款8400多万元,之后又向亲戚朋友及一些老客户借钱,2010年至2012年底,老高采用支付月息6厘至1角不等的利率,以公司名义向148名债权人变相吸收存款共计5400余万元。

  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老高这次的冒险投资收效甚微,很快债主纷纷上门催债。老高一看情况不妙,索性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债主们找不到老高就把小高围堵起来,后来民警出警将小高带走。见儿子被抓,老高随后也向公安机关投案。2013年10月,高某父子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案例三:“保健公司” 

  从2008年开始,萧山300多位老年人将几乎一辈子的积蓄投到了一家保健公司,老人们日盼夜盼,始终没有得到公司曾经承诺的丰厚回报。老人们不知道,他们的遭遇不是个案,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类似情况。2012年5月,随着公安部一声令下,各地警方统一行动,一个总部设在广州、辐射全国60余个市地的特大经济犯罪团伙被摧毁,该团伙在杭州地区涉及萧山、江干、余杭3个区,在萧山的涉案金额有1亿元左右。截至今年10月份,萧山警方已查明这起案件共有受害人300余名,全是退休老年人,涉案的10余名嫌疑人已全部被移送起诉。 

  2012年6月,家住萧山的俞大伯到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一把年纪的俞大伯显得非常激动,说着说着老泪纵横。2008年底,俞大伯在一家医院门口被一个自称小高的年轻人叫住。小高称自己的公司可以免费为老年人体检、组织旅游、赠送保健品。小高说得天花乱坠,俞大伯心动了,跟着小高来到了这家保健公司。在公司里,俞大伯见到了很多老年人,有些还是认识的。 

  正如小高说的那样,公司为这些老年人进行了免费体检,给他们上了健康课,并送了一些保健品。对于这次体验,俞大伯感觉很好。接下来几天,公司又组织了一些活动,都是免费的,俞大伯对保健公司日渐信任。一日,小高联系俞大伯,称公司有一些投资项目,只对资深会员开放,年回报率在20%以上,问俞大伯有没有兴趣。面对高回报,俞大伯有些心动。询问先前在这家公司投资的几个老年朋友,大家都说的确有钱赚。于是,俞大伯取出5万元用于投资。一年过去了,俞大伯从公司拿到返利1万多元。这回俞大伯再无顾忌,几乎将全部积蓄都投了进去,至2011年底共投资140万元。其间,俞大伯听从小高的建议,不收返利,将返利再用于投资,以便“利滚利”最大限度获得投资利益。 

  到了2012年6月,俞大伯家里需要用钱,他联系小高准备取款,谁知小高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他跑到保健公司一看,差点吓晕过去,公司已经关门,所有工作人员不知所踪。这可是一辈子的积蓄啊!俞大伯一下子就垮了,在床上躺了几天,之后在家人陪同下报案。 

  警方将“非吸”团伙一锅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上案例告诉我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是彻头彻尾的“危险游戏”,绝对“玩”不得。“非吸”不是投资,警方将依法处理。 

  目前,很多市民有一个误区,认为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是一种不错的投资行为,只要操作得好,产生盈利的同时支付利息,可以迅速致富,皆大欢喜。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企业或个人,大量吸收社会不特定公众存款的行为均构成犯罪,市民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消除“一夜暴富”的心态,不要抱有盲目的投机心理。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最后虽然追究了集资人的刑事责任,但其民事责任则因其已没有有价值财产,无法执行,参与者很可能血本无归。有的人因受不了几十年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借”出去后无法收回的沉重打击,一病不起;有的人将钱“借”出去后,自己债台高筑,痛不欲生;甚至有的造成了家庭悲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常引发群体性信访、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工商、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