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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网站会刊微信平台稿件的启事

各会员单位、公安经侦部门:

我会网站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http://www.eipa.cn)和微信公众账号“浙江经侦”(zjjz131217)自20145月上线和开通以来,影响力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犯罪侦防宣传的有效平台。会刊《经济犯罪侦防》于2014年底出版第一期,供会员单位参考,并赠有关执法机关参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社会,20151月,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率先改版,会刊和微信公众账号也将于2015年扩容升级。现面向会员单位征集协会会刊、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文章。

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目前设侦防要闻、协会动态、侦防时讯、预警信息、专题专栏、政策法规、会员风采、视频中心、电子杂志等栏目。侦防要闻和侦防时讯刊登全国、全省的经济犯罪侦防要闻、新闻;协会动态传递协会的活动信息;预警信息搜集整理全国尤其是浙江范围内的经济犯罪警示信息;政策法规汇编涉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等经济犯罪的政策法规;视频中心以经侦总队、协会与浙江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合作的“经侦前沿”栏目为基础,汇集与经济犯罪侦查有关的视频;电子杂志精选会刊中的有关内容供读者下载。

“浙江经侦”微信公众账号面向大众,每日推送经济犯罪预防常识、案例、警示等。2015年微信公众账号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效果好的优势,在服务社会公众的同时,增强会员服务功能。

《经济犯罪侦防》会刊目前设协会动态、法规解读、案例揭示、预警防范、警方资讯、警情动态等栏目。2015,还将视情增设会员之窗、卫士风采等栏目,在做好定期出版的同时,结合经济犯罪侦防工作实际和热点等出版增刊。

一网(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一号(“浙江经侦”微信公众账号)一刊(《经济犯罪侦防》)现向广大会员单位、公安经侦与宣传部门诚征稿件。来稿应与经济犯罪侦防有关,篇幅不限。会员单位可就成功防范经济犯罪的经验做法、内部风险防控措施、防范警示教育活动动态、安全风险防控卫士个人事迹以及“点赞”公安经侦和协会工作等方面的内容来稿。各级公安经侦、宣传部门可就经济犯罪个案侦办、阶段性或专项性犯罪打击成效、犯罪活动剖析、犯罪最新动态方式与手段揭示、区域内阶段性突出犯罪形势分析、宣传防范动态和做法、经侦民警风采等方面内容投稿。来稿一经刊用,将支付稿酬(稿酬标准附后)。一年中刊用10条以上的,将评定为我会优秀通讯员,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给浙江法制报社选聘为通讯员。

在此,也欢迎其他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社会各界人士来稿,同样实行稿酬制。来稿请注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方便寄发稿酬。

联系人:鲍柯莹

投稿信箱:zjjz1217@163.com 

公安邮箱:linxiaojing@gat.zj(林小静)xvshenghui@gat.zj(徐盛惠)

电话:0571-87286745

传真:0571-87287014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5年120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稿酬支付标准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主办的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http://www.eipa.cn)、微信公众账号“浙江经侦”(zjjz131217)和会刊《经济犯罪侦防》(以下称网站、微信、会刊)刊载的作品,300字以下的向作者支付稿酬80元,300-500120元,1000以上200以我会刊登字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