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关于增改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决定_通知动态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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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增改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决定

  根据《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章程》规定,经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改选浙江省物产集团龚平为副会长。增补改选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施鹏、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屠克威等14人,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常务理事。增补浙江政安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为理事。

  

  附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增改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名单》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