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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发布虚假信息骗479人2千余万

  原本在哥哥孙某锋工厂打工的孙某,“下海”开了一家担保公司做网贷业务,他在网站上发布有较高回报的“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投资,至案发,吸收479名投资被害人共2755万余元资金。根据证人证词,孙某锋是担保公司的幕后老板。昨日,被告人孙某锋、孙某涉嫌集资诈骗在深圳中院受审。

  发布高回报信息引来投资

  被告人孙某锋和孙某是亲兄弟,两人来自安徽,都是初中文化。身陷囹圄之前,孙某锋开办一个工厂。孙某在法庭上供述,开公司前他在孙某锋的工厂打工。检察机关指控,孙某在2013年8月1日设立了深圳市正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之后在网上设立了该公司的投资网站“宝丰创投”,在该网站上发布有较高回报的“投资信息”引诱投资者投资。为博取投资者的信任,孙某锋对投资被害人宣称正鼓公司由其实际经营,其以个人资产(公司、商铺、房产等)为正鼓公司提供担保,并将相关的“连带责任担保函”发布在“宝丰创投”,带投资者考察相关“投资项目”。

  至案发,正鼓公司通过被告人孙某的账号共吸收479名投资被害人共2755万余元资金,除在“投资”前期被告人孙某陆续归还投资被害人1031万余元外,尚未归还投资被害人1799万余元。经查,被告人孙某将未归还的投资被害人资金中的1310万余元转给被告人孙某锋使用,剩余部分除用于正鼓公司经营支出外被其个人挥霍。被告人孙某锋为正鼓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一无法实现财产权利的虚假担保,其将收到的投资被害人的资金用于偿还本案外的个人债务。此外,正鼓公司对投资被害人宣称的“投资项目”均为虚假项目,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动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锋、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资项目半数为虚假

  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孙某辩称,投资项目只有一半是“虚假”的,而且,他不知道哥哥放在网上做担保的资产已经抵押给银行。

  事实上,网贷平台风险密集爆发、多家平台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有业内人士曾指出,目前全国有大量的网贷平台,其中三分之二位于深圳。这一新兴行业由于缺乏监管,行业内鱼龙混杂,网贷平台的增长速度及年交易量正在疯狂增长。  

  根据证人证词,孙某锋是担保公司的幕后老板,因为自身工厂经营陷入困境,他一直过着“拆西墙补东墙”的生活。对此,孙某锋一口否认,他表示,自己和孙某是借贷关系,他不知道孙某的钱是怎么来的。并且,他每月还付给孙某5%的利息。

  昨日在庭审现场,几名投资者也到庭旁听。其中一名投资者向记者透露,自己投资网贷已有几年,网贷公司最高能付给他们40%的利息。在孙某的公司,一开始是给出20%多利息,后来利息降至18%。去年该公司不给钱了,投资者才发现情况不对。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