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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影子银行可能引发的涉众经济犯罪

  “影子银行”并没有官方定义,业界普遍认为行使商业银行之功能,未受严格监管的机构,即为“影子银行”。目前国内的“影子银行”有三种最主要存在形式: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

  “影子银行”虽然是非银行机构,但是又确实在发挥着事实上的银行功能。它们为次级贷款者和市场富余资金搭建了桥梁,成为次级贷款者融资的主要中间媒介。影子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发行各种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大规模地扩张其负债和资产业务。所有影子银行相互作用,便形成了彼此之间具有信用和派生关系的影子银行系统。

  目前,随着全民理财大潮的兴起,我国的“影子银行”迅速膨胀,各类投资理财、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等不断涌现,且涉及证券、期货投资、经纪业务、炒黄金、收益性理财等多种名目。

  如此众多的“影子银行”,虽然初步解决了部分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但也存在一些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做起放高利贷、非法经营等违法勾当,给市场经济持续的稳定带来巨大的挑战。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影子银行”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业务,通过广告向公众发布理财信息,为房地产等需要融资的公司筹资借款,从中收取“居间费”,甚至有需要融资的公司通过成立一个投资咨询公司为自身筹资借款。

  据宁波市海曙公安经侦大队调查,截止2014年9月,辖区内“投资”、“融资”类咨询公司有100余家,并且有些公司还在杭州、武汉、南京等地成立分公司,覆盖范围广,发展速度快。此类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企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融资信息咨询服务、对所投资的资产进行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策划、居间服务,一旦遇到资金周转不利,公司老板跑步,易造成群众集访、群访。甚至在此类“影子银行”中出现撤资的连锁反应,在杭州、武汉、南京等地成立的分公司也很有可能诱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