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4年5月份经济犯罪案件情况_预警信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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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4年5月份经济犯罪案件情况

  2014年5月份,杭州市各级经侦部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12起,立案74起,破案25起,移送起诉35起,涉案价值11809.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55.68万元。

  从立案罪类分析,本月立案的74起案件中,危害税收征管案23起、扰乱市场秩序案17起、职务类犯罪14起、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8起、金融诈骗案6起、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1起、侵犯知识产权案1起,其他4起。

  立案数居前列的罪名是合同诈骗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虚开发票罪案,三类罪名占了立案案件总量的51.35%。职务类案件中侵占案立8起、挪用资金案立6起。涉众型案件本月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起。此外,信用卡诈骗案立5起、非法出售发票案立2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损害商品声誉案、票据诈骗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和非法经营案各立案1起。

  从案件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以下特点:

  1、合同诈骗案件案数和案值持续攀升。本月,全市共立合同诈骗案件15起,总涉案金额达4166.87万元。合同领域主要涉及轮胎购销、磁铁矿购销、铜废料购销、汽车租赁、资金借贷、房产转让、P2P网贷、借款抵押担保等8种。其中购销合同比较突出,犯罪手法一是通过出让无效标的,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从而骗取合同对方的财物。二是先行履行部份合同事项,取信受害人后,骗取财物,拒绝履行余下合同事项。如:(1)2014年3月14日浙江XX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下城大队报案称:杭州XX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将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轮胎销售给浙江XX公司,造成我公司实际受损2000万元,涉嫌合同诈骗。(2)2014年4月15日,浙江XX公司向江干大队报案称,该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与香港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XX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价为484万美元的伊朗磁铁矿石购销合同,并将145.2美元预付款汇入香港XX公司,此后一直未收到货物,被骗900万人民币。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和虚开犯罪较为突出。5月以来,虚开类案件共立23起,案件集中在萧山和下城。虚开犯罪占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当前企业盈利率普遍较低,一些不法分子转而通过虚开发票赚取“开票费”、“好处费”,或接受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骗取国家税款。如:(1)2014年5月12日,淳安大队据跨省线索侦查发现:2013年以来,淳安县XX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徐XX涉嫌多次让他人虚开普通发票,虚开发票金额达70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虚开发票罪。 (2)下城大队接移送案件,杭州XX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向浙江XX有限公司和杭州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合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9份,金额合计2184593.90元,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职务类犯罪仍持续高位运行。5月份共立职务类犯罪14起,涉案金额达1125.54万元。职务类犯罪连续几月攀升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漏洞多;二是企业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鱼龙混杂,公司对员工的诚信情况难以把握,增加了公司在关键岗位上的用人风险;三是涉案人员中的企业管理人员虽然占比不大,但涉案金融动辄就是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典型案件如:(1)上城大队侦办的一挪用资金案中,天津XX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负责人王X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于2014年1月8日至1月15日期间,分别转账打入杭州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杭州XX之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五笔共计人民币440万元整,王X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2)2007年4月9日至2007年8月9日,浙江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经理蔡XX等人分六次以借款、备用金形式挪用公司人民币100万元,蔡XX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高额利息或投资有高收益为诱饵,诈骗他人存款或投资款项为主。如:(1)2014年4月18日,萧山大队发现:2012年至今萧山区杭州XXX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XX以1分至1角的月利息向章XX、吴XX、吴XX、谢XX等20余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2100余万元,沈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2014年4月28日,西湖大队接报案称,深圳泰喜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4%高息为诱饵,在西湖区现代大厦深圳泰喜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内与受害人(大多数为老年人)签订借款合同,诱骗受害人投资,数额巨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