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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余家空壳公司 虚开发票10亿余元
三门破获特大虚开发票案抓获11人

  舒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非法中介虚假出资成立20余家“空壳”公司,通过税务部门的 开票系统虚开发票10亿多元。日前,三门警方成功破获这起特大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 人,其中4人被刑拘,7人取保候审。

  3个月虚开发票3000多万元

  为有效打击假发票犯罪,三门县公安局结合台州市公安局统一开展的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多渠道排查可能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人员。2013年12月19日,三门县公安局小雄派出所在辖区抓获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舒某。民警在舒某的轿车里发现1000多份发票,其中空白发票近200份,已开发票上千份,印有“税务局”等各部门假印章20多枚。这些发票涉及多家开票公司,受票企业分布在全省各地。后经国税部门查证,已开发票多为国税部门的遗失票、作废票,票面金额达3000多万元,开票时间集中在2013年2月至5月。

  三门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经审讯得知,舒某一直在杭州生活并从事发票犯罪行为。民警随即对其在杭州的住处进行搜查,在他租用的门面房里,查获已开发票600多份,票面金额5000多万元,公司企业印章23枚,电脑7台以及其他相关物品。

  案情的重大程度远远超出民警们的预料,至此,一个特大虚开发票案件露出冰山一角。

  空壳公司骗取大量正规发票

  虚开发票犯罪往往伴随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犯罪。专案组民警循线追查,发现自2011年开始,舒某在杭州独资或与他人合伙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达20余家。舒某等人在注册公司时,为了尽可能多地领到发票,虚报注册资金动辄上千万元。而这些虚开发票的公司,都是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实际工作人员、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

  经查,2011年至今,舒某伙同陈某、邵某等人在没有真实经营、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形下,利用注册的公司,广发名片招揽生意,虚开各种建筑业材料费、劳务费、广告费等发票。以当面交付、邮寄等方式,与全省各地几百家企业和个人交易,收取2%至8%的费用。舒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巨额非法收入,最多时一天获利几十万元。

  舒某等人在虚开发票出售获利后,迅速将发票作废,以达到税务零申报的目的。为了逃避处罚,用于虚开发票的公司一般经营3个月左右,有的仅一个月就注销。其中,舒某与陈某合伙注册的杭州两家公司,先后从国税部门领取发票800多份,总开票金额达3.07亿元,而税务则是零申报。

  审查中舒某表示,因为不少公司不愿到税务部门开票交开票费,都愿意购买虚开发票,所以他们就想尽各种方法,开始倒卖发票。

  同时,民警调查得知,舒某等人不仅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贩卖假发票。舒某为广揽生意,专门聘请了沈某、刘某、罗某等人为其接谈假发票生意,并由他们将信息报送给其下线的张某、王某等人,由他们专门制作假发票并通过快递寄给受票的企业。

  固定证据后一网打尽

  三门警方梳理发现,舒某先后为全省各地几百家企业和个人虚开发票,涉案金额巨大。但犯罪嫌疑人企业注册地,虚开、出售、非法制造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可能都在杭州,很多案件查证工作都需到杭州才能开展,这给案件办理带来极大困难。

  为了不惊动其他犯罪嫌疑人和及时固定证据,专案组民警在省经侦总队和杭州、台州经侦支队的协调和支持下,以及在国税部门配合下,连续5个多月对涉案企业来往账目和网银记录进行逐一排查分析。通过多方调查取证且证据确凿后,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适时收网,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邵某等10人抓获。

  警方介绍,从2011年至今,舒某等人通过税务部门的开票系统虚开发票近10亿多元,卖给各大公司赚取“开票费”,直接造成4000万余元国家税款流失。目前,案件在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