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15万获得武汉大学录取书”_预警信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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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5万获得武汉大学录取书”
24位家长上了招生诈骗的当

  “高考分数不够?没关系,我有办法,能弄到重点大学的内部指标。”

  “交15万,就能获得一张武汉大学录取通知书,孩子就可以上大学了!4年后,就成为统招生,拿到武汉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说出上面这番话的,是男子凌某。9月18日,他站在了嘉兴市南湖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他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多名学生家长460多万元。李某也是这次庭审的被告人,他被控以同样的名目骗取340多万元。

  钱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受骗者。钱女士的儿子参加了2013年的高考,成绩不太理想。为此,钱女士到处想办法,希望让儿子读个好点的学校。有人介绍钱女士去找南湖区大桥镇的凌某,说凌某有办法让孩子读重点大学。

  当钱女士找上凌某,凌某表示,可以安排孩子到武汉大学读书,而且可以拿到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但要交15万元。一心只想让孩子读名校,钱女士在所不惜,很快付给凌某15万元。

  之后,钱女士的儿子就到武汉大学“上课”去了。不过,据他反映,学校上课上得特别少,而且他还打听到,自己就读的其实是网络学院。因为相信凌某的承诺,钱女士对儿子的话并没有在意。

  没想到,接下来的两年里,钱女士一家被凌某耍得团团转。原来,孩子只是旁听生,从未接受正规的学业教育,甚至没有学籍。最后,孩子名牌大学没读成,却付出了总共近20万的“学费”。

  钱女士感觉上当,而凌某很快就不知所终。后来,钱女士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于是和其他家长报警。

  经查,凌某,南湖区大桥镇人,本科学历,出生于1984年,曾在嘉兴经营过饭店、娱乐场所,还是嘉兴市伟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老总,曾在武汉大学任教……

  凌某拿到家长的“学费”后,找到了同样从事培训行业的李某,也就是学生们眼中的大学教导处“李主任”,李某负责学生们在大学的生活,并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回过头来看,凌某和李某的骗局漏洞百出,这些家长怎么会失去起码的判断力?“包括钱女士在内,被骗的十多名家长正是深信招生有潜规则,才前后中招的。”办案法官说,这些家长对凌某寄予的希望过大,已经大到不愿去相信事实的地步。

  检察机关起诉称,2010年至2012年,凌某伙同李某虚构能够帮助办理相关大学毕业文凭为由,骗取89万余元,2012年至2014年,凌某和李某通过同样的手段,骗取24名被害人合计420万余元,后经被害家长追讨,退还71.9万元。

  庭审进行了一天,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