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形式_预警信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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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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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外地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利用微信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从作案手段看,与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新兴科技手段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在知名酒店召开名为“月入百万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的免费研讨会,鼓吹“微信营销”商业模式,称只要短短一个月,就可以获利百万元。这是一个在微信上传播的项目,参与者需要交钱取得“微信平台”的代理,然后通过在微信上海量添加好友,向他们推荐这一“商业模式”,让他们来听课并成为代理,参与者就能获得相应的提成。代理权有6个级别,入门级的交款5.98万元,省级代理则为300万元,级别不同,提成也不一样,入门级的可获得25%的提成,省级代理则可获得50%的提成。
  警方提示,建议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做微信营销和投资时,不要轻易被微信的热潮冲昏了头脑,一定要找正规经营的公司,同时注意在相关部门帮助下鉴别微信营销的真伪,防止上当受骗。公安机关要做好宣传和防控工作,加强此类线索的收集和经营,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遏制该种新型传销手段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