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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虚报临时工工资侵占单位财物

  此类犯罪主要手段:公司企业的主管会计利用其负责制作工地临时用工人员工资表的便利,虚报临时用工的工资情况,并将多发的工资占为己有,从而达到侵占的目的。

  此类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及特点:

  (一)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房地产企业内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薄弱。不学习、不了解与财务人员职务有关的职务侵占犯罪的要件,错误认为对企业的资金“不拿白不拿,拿了不犯法”,由不学法、不懂法而致触犯法律。另一方面企业忽略加强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重点易发犯罪岗位人员的法制教育,未能及时敲响警钟。

  (二)企业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很多公司企业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松散,登记造册等工作不规范,不能及时掌握临时用工人员情况;二是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往往一职多能,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制度流于形式,监督形成空白。

  (三)作案次数频繁,单次涉案金额小,难发觉。

  建议防范对策:

  (一)加强员工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素质。企业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与企业经济和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财会、劳动、合同、刑法、民法、商法等法规,教育全体员工遵循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易发犯罪岗位人员的教育。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司企业工地管理。一要强化人事制度管理,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用工制度,防止违约、违法用工合同出现,同时要对离岗人员进行财务离岗审计,确定无经济问题后准予离岗。二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要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做到票款分离,凡涉及企业产、供、销各环节、涉及人、财、物各部门均应制定严格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