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零首付购车办卡为名实施诈骗_预警信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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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零首付购车办卡为名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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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以“零首付购车办卡”为名实施的合同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该类案件涉及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全国多个地区。所谓“零首付购车办卡”,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事先帮受害人预垫付购车首付款,承诺可办下大额透支信用卡用于偿还车贷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然后,与受害人签订高息车辆抵押借款合同骗取车辆,在车辆骗取后再通过黑市变卖,给受害人留下一身车贷。此类案件涉及地域较广,涉案金额较大,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各地应予关注。


  此类案件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分工明确,集团化、组织化明显。该类犯罪活动存在着网上发布信息、介绍被害人异地购车、联系办理车贷、车辆异地销赃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均有专门人负责,相互之间分工非常明确,犯罪规模已呈现出集团化趋势。

  二是引诱外地人购车,黑市销车。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零首付购车”、“办理大额信用卡”、“办理贷款”信息引诱被害人与其联系并掌握其基本情况后,一般会介绍被害人到远离其居住地的地区购车,这样被害人非购车地当地人,在购车地没有任何背景关系,力单势薄,嫌疑人的诈骗行为更容易得手。另外,嫌疑人在车辆抵押到手后拉到购车地以外的地区销赃,一方面是为了能在黑车市场快速出手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被害人找回车辆和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

  三是选择经营较差的汽车销售商,拉拢本地社会闲散人员。犯罪嫌疑人介绍被害人购车并不是随意选择汽车销售商的,而是事先做好了大量铺垫工作。首先,嫌疑人重点寻找经营效益较差,内部管理不规范的4S店。另外,嫌疑人注意笼络地方势力,寻找在当地有一定背景、社会关系复杂的人员发展成合作伙伴,传授犯罪方法,为疏通4S店关系、逼迫客户签订高息押车合同提供帮助。

  四是虚构购车手续,最低成本提车。由于嫌疑人介绍来的购车人多是外地户籍,不符合在当地贷款购车的条件,嫌疑人通过和4S店金融贷款部门疏通好的关系,使用伪造的当地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就能顺利拿到购车贷款。另外,由于车贷的首付款是嫌疑人垫付,嫌疑人为了把首付款降到最低,会勾结销售、财务等人员采取提高车价的方法将首付款转移到被害人的车贷里。

  在工作中应该加强情报搜集研判,注意收集、梳理此类犯罪的线索,加强案件串并,积极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媒体宣传,切实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