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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央行警示3类P2P网贷非法集资
  近两年,P2P发展得如火如荼,但同时,平台跑路的消息也不绝于耳,让投资者对这种新兴的理财方式又爱又恨。4月2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称,去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
  实际上,非法集资并非仅存在于P2P行业。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爆发式增长,大要案件高发,发案区域也向中西部扩散,如P2P网贷、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
  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于非法集资的立案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今年1至2月立案2200余起、涉案金额346亿余元,上述数据同比均大幅上升。
  央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表示,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
  一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二是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
  三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二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三是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地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