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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存款:饮鸩止渴的美丽神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潘强

曾几何时,贴息存款作为一种灰色存款方式悄然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一时间居民楼信箱里频频出现贴息存款的宣传广告,号称“钱存银行,安全放心,利息高于定存3%-5%,现存现返”,而买理财收益涨涨跌跌,一年下来还有空档期。这种定存方式的贴息存款正好迎合了部分储户的心理需求,很受欢迎。而对银行来说,贴息存款也确实能在短时间内给机构带来较快的存款增长,可谓银行搭台、中介唱戏,储户、银行、中介“三得利”的操作模式。那么,贴息存款是否真的如此美丽呢?

我国一直实行较为严格的利率管控政策,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虽略有松动,但对存款利率上浮的上限仍有严格限制,目前最高为基准利率上浮30%。之所以作严格的控制,是为了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确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公平竞争。因此,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将“贴息存款”、“有奖储蓄”等列入高息揽储、不正当竞争的违规行为予以监管处罚。2014911日,银监会、财政部和央行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这就是为什么贴息存款只能存在于灰色地带的原因。

而用于支付存款人的高额贴息又源自何处呢?通常情况下,贴息存款的具体流程如下:企业找银行贷款,银行同意放款但需要企业回存一定比例的存款。于是企业找到资金中介,由资金中介找到存款客户,谈好贴息的价格并组织客户到银行存款,客户承诺一年内不提前支取后,资金中介会垫付贴息款给客户。由企业再把相应的贴息款支付给资金中介,当然还包括中介要赚的“辛苦费”。这样一来,银行存款、贷款的数字都上去了,对机构或者客户经理而言,业绩就上去了。对企业而言,贷款的目的实现了,存款客户“安全”而“高息”的收益也得到了实现,资金中介也赚到了居间费,岂不是一件“四全齐美”之事?

其实不然,贴息存款只是“看起来很美”而已。对贷款企业而言,贴息存款助长了银行“存贷关联、贷款返存”的违规经营做法,变相提高了贷款成本,增加了贷款企业的负担,也相应提高了风险。对银行而言,贴息存款处于灰色地带,默许其经营等于变相高息揽储,涉嫌不正当竞争,会面临较大的“监管风险”、声誉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员工道德风险与案件风险。对存款客户而言,表面看风险不大,又能稳定地获得高收益,似乎没有问题。但现实中由于贴息存款是灰色交易,缺乏法律保护,而且,资金中介这一人群鱼龙混杂,唯利是图,只要贴息存款流程的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隐藏在贴息高利背后巨大的员工道德风险与案件风险就会凸显出来,令贴息存款成为银行与客户都难以承受的“美丽陷阱”!

近年来,因贴息存款引发的客户资金风险的案件频频发生。这其中既有银行员工与资金中介相互勾结,挪用客户资金用于“体外循环”的,如杭州联合银行某分理处主任伙同资金中介挪用42位储户9000多万元的案件;也有资金中介克隆客户存单,通过虚假存单质押贷款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贴息存款引发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虽作案手段不同,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目的都是通过将客户的存款直接或间接地套出后挪作他用,以一年为周期,希望赚取高额利差,在支付“贴息”成本之后还能获利。这些案件的结局往往也是惊人地相似,都是事与愿违,东窗事发。犯罪嫌疑人不仅没能赚取高额利润,还无一例外地把自己送进犯罪的泥潭,给涉案银行带来案件风险,也给存款客户带来资金风险与无休止的讼累。

由此看来,贴息存款既不是什么“三得利”,更不是什么“四全齐美”的操作模式,究其根本只是一种违规操作的短期逐利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安全,倒是滋养了一群唯利是图的资金掮客。除此之外,无论对银行,还是存款客户而言,因其背后隐藏的都是巨大的案件风险。贴息存款只是一个饮鸩止渴的美丽神话,看起来很美,而实际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