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0万 十个月后宣布破产_案例警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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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0万 十个月后宣布破产

  利用比银行正常贷款高出几倍的“高额利息”诱惑,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负责人段某和程某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短短十个月内向20多位市民非法集资350余万元,随后公司宣布破产并逃逸。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侦大队民警抓获两名涉嫌非法集资嫌疑人。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月30日,市民王先生、杨先生等人报案称,经熟人介绍自2014年3月份开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集资,利息按照月利率一分计算,并且该汽车售后服务公司承诺本金可以随时支取,利息根据集资数额不等三个月或者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比银行的利息高出近4倍,而且当时觉得他们公司业绩还不错,负责人谈吐也不错,看到身边的朋友有在他们公司集资的,所以就把钱放到了他们公司。”一报案人介绍,因为集资额较大,该公司承诺利息为年支付,但是截止到2014年10月份,仅仅在王先生将钱放入该公司半年后,该公司就对外宣称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集资人的集资款本息。王先生等集资人多次到店寻找该公司法人未果,感觉上当受骗的集资人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开发区经侦民警迅速立案调查,并很快锁定嫌疑人动向,于2月28日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段某和程某抓获。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段某和程某自2014年初进行集资活动,先后共吸纳金额达350余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所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开发区经侦民警正在进一步追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