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眼狼”挪用百万钱财身陷囹圄_案例警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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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眼狼”挪用百万钱财身陷囹圄

  张某是义乌某工艺品公司王老板的小舅子,中专毕业后,姐夫不但让他做总经理,还给他买了价值不菲的新车和新房。可让王老板想不到的是,张某竟然是个“白眼狼”———他打着公司的名义向朋友借走100多万元钱,用于挥霍后消失。近日,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义乌警方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张某是义乌后宅人,36岁。1998年,他中专毕业后进入姐夫王老板的工艺品公司工作,很快就被提拔成公司总经理。因为对这个小舅子很放心,王老板将公司的绝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他处理。

  由于张某是家里的独子,两个姐姐对他都非常疼爱,经济条件较好的王老板更加关心他的生活。进入公司后不久,王老板就给他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张某结婚时,王老板又在义乌城区买下一幢垂直楼送给他做新房。

  2011年和2012年,工艺品公司的生意不是很好。眼看不少银行贷款要还,王老板就让张某以公司名义去向朋友借些钱。让王老板想不到的是,张某在借钱还贷款的同时,竟打着公司的名义借钱来供自己花销。

  王老板说,他是2013年初得知此事的,当时张某已消失不见。几名朋友找上门要债,他才发现张某用这些借来的钱到金华买了一间价值73.5万元的商铺,还用27万元在义乌地下商城租了一间店面。

  虽然张某挪用了公司100多万元钱财,但他毕竟是亲戚,王老板和妻子没有报警,只希望他能早点现身把事情说清楚。然而,让王老板夫妇惊讶的是,张某不但没有面对他们,还在去年上半年悄悄约妻子见面,要求离婚。

  去年8月13日,心灰意冷的王老板和妻子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警。12月19日,张某被义乌警方抓获。落网后,张某曾跪在王老板和姐姐面前认错,但此时已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