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公务员因涉嫌高利转贷被起诉_案例警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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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公务员因涉嫌高利转贷被起诉
  日前,宁波某单位公务员张某因涉嫌高利转贷犯罪被宁波经侦部门移送起诉,据了解,张某是我省首位因涉嫌高利转贷被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

  2009年10月以来,张某利用公务员群体在各银行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的条件,通过向宁波银行办理白领通卡、贷易通卡和将其名下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从银行低息贷款,高息转借给其妻子所在公司用于经营赚取利息差,夫妻二人共非法获利62万余元。直至2012年,张某妻子所在公司发生资金链断裂并破产后,其违法犯罪行为被人举报才案发。

  当前,一些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商业银行对公职人员信贷的优惠条件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用于民间借贷赚取利差,自己竟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追诉标准”转贷牟利达10万元或虽未达到10万元,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就构成刑事犯罪。而在公务员等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对“高利转贷罪”一无所知,甚至普遍认为把银行的贷款转借给他人赚取利息差是一种理财方式,嫌疑人在到案以后,才大呼吃惊。法律认识空白在广大群众中所占比例极高,导致此类违法行为相对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