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网上售假冒飞利浦理发器_案例警讯_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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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网上售假冒飞利浦理发器
  椒江一对夫妻李某、蔡某经营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实体店,但经营状况不佳。夫妻俩想在网上打开销路,卖的却是假冒飞利浦理发器。短短六个月,销售金额高达45万余元。 
  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蔡某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均适用缓刑,均处罚金15万元。被雇佣的网店销售人员鲍某以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万元。且三名被告人均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淘宝网经营。  
  李某和蔡某经营的沙龙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生意不佳。2013年3月,蔡某在一次展会上看到假冒的飞利浦理发器,价格70多元,而正品需要四五百元。一个月后,蔡某也在网上开卖,95元一个。到7月,蔡某、李某雇佣了鲍某等三人做销售,根据业务提成发工资。蔡某联系进货,除了广州,他还从宁波一个业务员处进货,进价65元至70元。  
  “其实,一看就知道是假货。很多顾客发现是假的,退货也挺多。”蔡某供述,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看人家在卖,自己思想也就麻痹了。  
  经人举报,当年9月25日案发,李某、蔡某共销售假冒飞利浦理发器金额达45万余元,属销售金额巨大,鲍某销售金额达九万元,属销售金额较大,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