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在杭州召开了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协会会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一级高级警长洪波出席会议并作了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和财务情况,部署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审议了《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采购领导小组产生及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商量研究其他有关事宜。会议由协会秘书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二级高级警长刘陆群主持,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部分会员等23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一、会议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和财务情况。一是协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组织开展今年的各类业务活动;严格执行主管单位的制度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采购监管;加强第三方审计监督,圆满完成协会近两年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在业务开展方面,协会依托《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疑难案件研讨制度试行办法》和《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律所会员轮值试行规则》两个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服务会员举措;发挥协会自媒体平台优势,强化预警防范功能,服务社会公众;会同经侦部门开展经济犯罪侦防宣传,协办做好今年“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启动暨浙江省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基地宣教点授牌仪式,持续加大对经济犯罪形态和风险的预警防范宣传。三是发挥教育基地作用,指导会员单位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教工作,扩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阵地,提升防范宣传覆盖面。
二、会议研究部署了2021年度下半年工作。下半年,协会在继续推进全年工作计划的完成的基础上,着重发挥自媒体平台优势,助推经济犯罪防控社会化;继续协助经侦部门办好“陪你纳凉,教你防范”宣传月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经济犯罪侵害的良好氛围。
三、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采购领导小组产生及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商量企业内部防范经济犯罪的培训研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