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创建公共服务平台_协会要闻_㽭÷
首页 >  协会要闻 > 正文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创建公共服务平台
我省成立全国首家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昨天上午,由省公安厅主管,旨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宣布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副省长朱从玖等担任名誉会长并出席活动。
  随着以非暴力、智力化、侵财性等为特点的经济犯罪越来越突出,经济犯罪侦防工作也面临着犯罪主流化趋势明显和警力紧缺、逐利和挽损、可防和失防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在此背景下,省公安厅成立全国首家经济犯罪侦防协会,必将对有效破解主要侦防力量不足、侦防经济犯罪能力薄弱等难题,避免企业和群众遭受经济损失产生积极作用。
  经济犯罪侦防协会是省公安厅主管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以做好公益服务为首要职责,坚持“护航发展”主题,积极发挥协会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有效弥补公安经侦部门在侦防经济犯罪中的空白点,全力挤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协会将充分发挥队伍大、接触面广等优点,广泛收集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及时全面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利用会员单位专业性强、高级技术人才多等优势,加大对行业发展态势、经济运行情况、经济犯罪形势等的分析研判,力争第一时间预判、预警和预防犯罪活动;将充分发挥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为行业发展、经济犯罪侦防等提供决策服务,为不同经济领域的会员开展合作提供良好平台。
  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强调,企业应当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体制建设,既要避免内部发生经济犯罪行为,也要严防自身遭受不法侵害,以自身的依法合规、健康发展促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省公安厅作为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的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对各类涉企经济犯罪的打防力度;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为协会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支持。协会作为广大会员的“娘家”,在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基础上,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努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构筑起全社会侦防经济犯罪的强大防线。
  公安部经侦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国税、省地税、省质监、省工商等省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及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办、省民政厅等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大会。协会首批会员有62个,其中单位会员47家,大多是在省内及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如浙江物产集团、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及在浙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