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队长说防范:不义之财莫取 违法之事莫做_预警信息_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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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队长说防范:不义之财莫取 违法之事莫做

  讲述:慈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应小军

  近日,男子应某到慈溪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了解,应某是某银行客户经理,因迷恋炒股,向他人借钱补仓,股票连连亏损,导致无力支付借款利息、本金,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便产生盗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套现的想法。两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客户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6张,用于消费及套现,最终欠款25万余元无力归还。由于害怕,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应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拘。
  应某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却沉迷炒股难以自拔,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最终断送前程。
  结合本案,经侦大队就如何防止身份证明被他人盗用及银行如何防范职员犯罪提出4点建议:
  一是标明证件复印件用途。公民在使用身份证等复印件办理业务时,复印件要做好标注,如“仅用于××用途,再复印无效”等,标注内容后面加横线,防止被填写其他内容。
  二是正确处理废弃复印件。不用或作废的身份证复印件要处理好,不要随意丢弃,谨防被他人窃取利用。
  三是严把用人关。银行在选择员工时,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防范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