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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吸收会员的决议

  2019年4月18日,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在浙江省公安厅庆华饭店召开。会议听取了徐盛惠秘书长对新申请入会的12家单位审查审核情况,决定吸收为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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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浙江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斯普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腾龙精线有限公司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现代智慧城市研究院

  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