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利益的诱惑,有些人抵制不住,即便拥有不菲的年薪,也会起贪念。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宁波某电动汽车公司杨某勾结下属王某,利用“返利”的形式,私自收受回扣,使公司损失200多万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眼红奖金要回扣
1月中旬,海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走访企业时获悉,这家企业是经营汽车租赁共享业务的电动汽车公司,每年有上万辆汽车要被更替,随后进入二手车市场。经侦民警分析企业的情况后,提醒企业要警惕职务犯罪。
2月初,这家公司回访销售平台,其中一家销售平台的老总反映公司的副总杨某和下属王某拿回扣的问题。
杨某和王某主要负责销售二手车。公司为提高销售平台的积极性,规定每销售一台车子会有一笔奖金。
由于监管制度不完善,杨某和王某在与对方的合同中写明奖金每辆为2000元,但私下要求销售方每辆返还500元回扣给他们,后来还要150元的好处费。
从2016年初以来,两人利用这种方式,共牟利200多万元,其中杨某拿到130万余元,王某到手七八十万元。
公司领导得知此事后,向海曙经侦大队反映情况。
完善制度堵住漏洞
其实两人在公司的待遇不差,杨某年收入约70万元,王某每年也能拿20万元左右。
目前,杨某和王某已分别退赃,取得相关销售单位的谅解。
民警建议公司负责人,加强对员工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堵住职务犯罪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