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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有关法规解读维护自身权益并刑事责任风险防范讲座的通知

各会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始实施。该规定虽规制的主体是公安、检察机关,规范内容为执法办案活动,但内中包含着案件所牵涉到的法人(公司企业单位)与自然人的权益保障,如报警求助、监督救济以及人身、财产的强制措施等内容。因此,为了有利于会员准确了解把握相关内容,更好地依法用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决定举办解读《若干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3月28日(周三)下午14:00开始,时间半天;

  会议酒店:歌山品悦大酒店五楼歌山厅

  酒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537号

  二、内容与嘉宾

  1.徐盛惠秘书长解读《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精神,重点是企业遭受经济犯罪侵害或面临刑事责任追诉时依法用规维护自身权益;

  2.特邀嘉宾:楼伯坤主讲《企业高管刑事风险控制要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三、其他

  1.请有意向参加讲座的会员于3月23日下班前报名,人数不限;

  2.协会一届五次理事全会于3月28日上午10点召开,会议代表可直接参加下午的讲座,不另行报名;

  3.欢迎参加下午讲座的同志并其他会员派员列席上午10点的理事全会,请在报名时注明;

  4.会议及讲座免费提供自助餐;如需当晚住宿,可免费提供一间房间,请在报名时注明。

  5.如有疑问,请联系:林小静 马朗;联系电话:0571-85066518。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8年3月15日

参会人员表格下载:

参会人员回执.docx

参会回执请发邮箱:zjjjfzzfxh@qq.com,或者传真至0571-8509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