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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与省银监局签署《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备忘录》
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挤压逃废债生存空间

  3月31日,省公安厅、省银监局、宁波银监局与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暨“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推进会。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建表示,公安部门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线索的有效传递;对已掌握线索的案件,公安部门将实现快立、快侦、快破,从而推动联合惩戒的实施,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据了解,为了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2016年下半年,省公安厅会同省银监局、宁波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联合整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方案》,共同开展了百日会战集中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罪严重逃废债行为,挤压恶意逃废债行为的生存空间。

  目前,全省各地银行业将行动前阶段收集到的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下一步,我省公安部门将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侦办,在全省开展具有震慑力的打击行动。省公安厅与省银监局还在会上共同签署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备忘录》,就进一步加强警银协作,建立健全数据化、系统化、科学化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机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