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警方大数据研判 “猎首”成果颇丰_协会要闻_㽭÷
首页 >  协会要闻 > 正文
我省警方大数据研判 “猎首”成果颇丰
不扰民、办居住证,传销组织越来越隐蔽

GY6A2950_副本.jpg

  洗脑有套路、传销有“规章”,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活动也在升级换代,变着法子害人。昨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通报了警方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连过马路也有规定

  在为期2个月的“猎首”行动中,湖州警方打掉了好几个传销团伙,而这些团伙同属一个叫“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组织。

  这个传销组织号称是国家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项目,谎称这个“纯资本运作”项目有国家、政府暗中支持,现在向社会筹集资金,只有“有关系”的人才能加入这个项目。每个人只要投资69800元,再邀请两位“合作伙伴”,过两三年就可以赚到1040万元。

  就是这样一个纯粹骗钱的圈钱活动,却让许多人深陷其中,还坚信自己投资的是国家扶持项目,“干着一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货币流通的大事”。

  别看传销组织模式简单,事实上他们的反侦查能力不断提升,传销活动更趋隐蔽、组织更趋严密。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连江介绍,以该传销组织湖州吴兴区团伙为例,这个团伙原本分布在江苏无锡和我省嘉兴、余姚等地,2015年初,由于当地公安机关持续打击,他们集体“搬迁”到湖州,选取房租相对便宜、交通便利的吴兴区八里店前村社区作为新的传销地点。为了逃避打击,这个传销组织还专门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来管理传销人员,比如《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对成员平时的作息时间、生活细节,甚至连过马路等都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传销人员不扰民、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办临时居住证等,还事前编排了一些应对警察、工商上门检查的说辞。

  “聚集式”传销被瓦解

  “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这类“聚集式”传销,以前通常会因为传销人员逼迫下线“拉人头”而发生非法拘禁甚至致死案件。而在“猎首”行动中,警方发现,此类传销有了新的变化。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海仁在总结此次“猎首”专项行动时表示,我省传销组织犯罪手段呈现出洗脑方式、聚集方式、资金交易方式三方面的转变。

  以前,传销组织使用单一化、暴力式洗脑模式,通常把下线聚集在一起进行“填鸭式”洗脑,如果有个别“刺头”则采取棍棒教育。现在的洗脑方式则更为“高端”,采用了多形式、综合性洗脑模式。“大班教学”演变为“小班教学”,甚至“一对一”“面对面”,“教学”内容更趋系统化、专业化,如专门设置了传销活动所谓“合法性”解读及如何对抗执法部门等课程;对新加入者在生活上给予体贴照顾,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温暖,使他们放松警惕,进而利用加入者急于求富的心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传销窝点由以往一地多点分布演化为跨区域设置、多点分布、迁移频繁,且传销人员定期交叉暂住。传销骨干头目也由本地管理转变为异地指挥,分级管理、定期巡查。资金也紧随“时代变化”,由银行柜面转账向网银等方式转化。

  这些变化使得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体系更加多变、传销层级更加模糊、传销人员更加分散,给公安机关发现、查处传销犯罪活动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在这样的现状下,我省公安机关通过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深度应用大数据研判“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首次采用省厅集中研判、市局二次研判、县局精准打击三级联动作战模式,实现首次涉案线索破案率100%,骨干头目无一漏网、传销窝点精准清除、传销网络彻底瓦解,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省无立足之地。

  下一步剑指网络传销

  此次“猎首”行动中,全省共破获传销案件及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5起,捣毁传销窝点474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头目257名,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86名,有效地遏制了全省“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势头。

  近年来,网络传销形式多样,主要以“购物返利”“消费返点”“网络广告”“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互助”等为名,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具有跨地域传播、扩散速度快、参与人员众多等特点,极具欺骗性、隐蔽性,已逐渐成为传销犯罪的主流模式,隐患极大。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会同综治、工商等部门,将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作为今后打击整治传销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