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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 圆满收官
天网恢恢 战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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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至12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在省委追逃办、省厅党委的直接指挥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决策,从策应中央反腐败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权威,护航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延续“猎狐2014”成功经验,创新追逃技战法,完善境外追逃工作机制,多措并举、追防结合,深入推进行动开展,先后从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希腊、保加利亚、墨西哥、阿联酋、菲律宾、柬埔寨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110名,其中,协助检察机关抓获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10名,抓获中央追逃办公布的“百名红通”对象1名。行动中,全体参战民警甘于奉献,开拓创新,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战果显著,全省专项行动综合排名位居全国第一。

  一、讲政治强领导,全力保障推进专项行动。我省将开展“猎狐行动”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保障,合成推进。浙江省委、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多次专门听取并专题研究全省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财政厅为全省公安民警出境缉捕开通绿色通道,全面保障行动开展;省公安厅党委成立全省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决策部署,并从全省抽调10名追逃专家组成省公安厅“猎狐2015”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境外追逃。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局长亲自过问,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强力推进专项行动。我省公安机关境外追逃机制日益成熟,国际合作、情报、港澳台办、人口管理、刑侦、出入境、边防等相关警种,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合成作战,成功组织实施了多批次精准定位境外缉捕行动。

  二、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强力编织追逃天网。“猎狐行动”以来,省公检法统一认识,紧密协作,先后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缉捕外逃经济犯罪人员协作配合的通知》《关于在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建立全省公检法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联络机制。全省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各地检察机关,将涉及职务犯罪、贪腐犯罪的外逃犯罪嫌疑人纳入猎狐缉捕对象,同部署、同排摸、同研判、同缉捕,统筹开展工作,共联合检察机关抓获10名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及中央追逃办公布的“百名红通”对象1名,成效突出。

  三、追逃与追赃并重,“猎狐行动”战果显著。我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境外追逃,功夫在境内”的指导思想,按照“一案一策”“拎包即走”的工作要求,实行重点逃犯督捕制度,建立专班,因人施策,重点突破。截止行动结束,共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10人,其中缉捕归案38人,劝返投案49人,遣返引渡23人,特别是抓获了省公安厅督捕的重点逃犯13名。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坚持“追逃必追赃”,尽最大努力追缴境外逃犯涉案的赃款赃物,行动期间,成功追回赃款赃物共计5.3亿余元人民币。

  四、引渡与遣返并进,健全国际司法警务合作。通过完善和紧密国际司法协作与警务合作,挤压境外逃犯生存环境,成功引渡和遣返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行动以来,先后从希腊、保加利亚、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发达国家引渡4名逃犯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占全国引渡数的60%;从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柬埔寨、缅甸、越南、老挝、巴基斯坦、菲律宾、澳门等10个国家和地区遣返19名逃犯。

  “猎狐2015”已经结束,但是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有逃必追”的理念,践行“境外追逃永远在路上”的庄严承诺。在新的一年里,我省公安机关仍将进一步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借此机会,公安机关也敦促仍然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境外不是“避罪天堂”,随着国际司法警务协作日益完善,国外将无逃犯“立足之地”。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处罚才是最好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