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于某国和杨某、王某等人成立青岛立贷通电子商务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开设“立贷通”P2P网贷平台,伪造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车辆质押合同等,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社会公众投资,涉嫌诈骗金额达360余万元。